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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摘要

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三方平台上发现标题为《老字号的情怀,是否终将溃败于外姓人之手》的文章,他们认为文章不实,严重诋毁其形象。随后公司与相关平台交涉,文章被删除。2天后,赵某、乔某、周某三人的朋友圈转发《我的老昆明情怀却陷入餐饮加盟骗局》一文,文章内容与三方平台中删除的文章一致,并号召其朋友相互转载。

此后,一个名为“杂惑”的微信公众号发表了一篇名为《德胜桥豆花米线风波》的文章,内容与前述被删除文章如出一辙,阅读量达4551次。餐饮公司认为公众号的文章与赵某、乔某、周某的朋友圈有关,且已严重影响了公众对餐饮公司的社会评价。该系列事件已经导致原告与合作方的合作计划被取消。故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对赵某、乔某、周某等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侵权成立,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遂判处赵某、乔某、周某立即停止侵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名誉权,删除其微信朋友圈转载的侵害昆明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名誉权的文章及截图;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公证费、律师费。

法影有话说

古语云:未知全貌,不予置评! 出言有尺,做事有余。然而当今社会网络信息发展迅速,每个人都有在网上发言的权利,但是并非所有的言论都是客观的,有些言论是断章取义后的结果,还有的言论是颠倒黑白的言论。近期关于彭宇案件迟来的反转也印证着同样的道理,但是伤害既然已经完成,正确的法官已经被调离了原有的岗位,喊冤的老人也已经等不到迟来的道歉。人生不能重来,伤害无弥补。

本案中的赵某、乔某、周某本身对于餐饮公司都没有恶意,但是在不知实情的情况下转发朋友圈,赵某设置的朋友圈三天可见;乔某、周某在被告知侵权的第一时间就将相关文章删除了。其都认为就自己朋友圈的几个人,也就是随手转发的文章,想不到会因此给餐饮公司完成任何损失。甚至还有可能认为自己是在做一个正义的人,要提醒更多的人防止受骗。

而法律不是想当然,讲求的客观公正,对于商业信誉受到损失的餐饮公司有权利要求侵权人对其进行赔偿。曾经技术手段还不完善,相关实名认证还没有推进,在网络上的言论有可能找不到最终的侵权责任人。而现在实名制已经落实,相关法律也随之完善,网络不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也不得损害其他公司或者个人的合法权益。虽然可能是无心之举,也可能觉得自己也无比委屈,但是成年人要懂得为自己的决定的承担责任。

避免自己无心之失最好的当时就是未知全貌,不予置评。要用有维护正义的激情也要有辨明是非的智慧。

法条速递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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